关于解除陈家航同学记过处分的公示
陈家航,男,太阳集团tyc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80713班员工,2020年9月26日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处分。
该同学自接受处分以来,经教育帮助,在处分期限内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各方面表现较好。根据太阳集团tyc员工违纪处分办法(试行)第五条和第七条的规定,经学院研究,建议解除陈家航同学记过处分。
公示期:2021年12月6日-12月12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与学工办1-111李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0572-2321165.
太阳集团tyc
2021年12月06日